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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主城区商场超市行业复商复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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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0月29日零时起,全市主城区各商场超市分阶段、分批次有序推进复商复市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方案适用于新余市主城区范围内商场超市,主城区外商场超市按已有规定执行。

二、有序推进复商复市

1.从10月29日零时起,按规定有序开放米面粮油果蔬等生活超市;

2.从10月31日零时起,按规定有序开放商场和其他超市。

三、复商复市审核

1.开展自查。经营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各经营单位要认真按照复商复市条件开展自查自纠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
2.提交申请。实行预备制度,各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合格后,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备,并提交商场超市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、商场超市复商复市审核表、新余市商场超市复商复市验收单、新余市商场超市复商复市情况统计表,进行申请。

3.审核审批。经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并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市商务局备案,有序推进复商复市。(见附件)

四、审核受理机构

1.高新区对外合作局(办公室电话:0790-7111881,联系人陈侠:0790-6861108,18907903938)。

2.分宜县商务局(办公室电话:0790-5881303,联系人卢艳平:0790-7139152,13879091499)。

3.渝水区商务局(办公室电话:0790-6236661,联系人张兰:0790-6236662,18507900448)。

4.仙女湖区经济发展局(办公室电话:0790-6855363,联系人孙绍芬:0790-6855656,18179027159)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县区要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,由属地落实辖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,有序引导广大居民购买物资,避免扎堆聚集,避免拥堵踩踏事件。同时要做好商场超市全面消杀、生活、防疫物资储备管理、安全生产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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